人从初次见面就把“你似乎很有趣的样子,我想玩玩你”写在了脸上——
哦,p先生想, 那就给她玩玩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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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他这位久别重逢的牢友也是很有趣的样子,他也觉得她很好玩。
又凶又傻乎乎的。
真挺好玩, 尤其是逗她的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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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他逗她没有一点心理压力, 毕竟肯定第二天就会离开, 把关于他的所有记忆全部删除——
那既然她抓紧这段时间玩他,他也要抓紧时间玩她啊。
互相玩,很和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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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玩他的方式是拽他滚床单,p先生玩她的方式是用语言、动作、行为和她拉锯,一收一放的, 观赏她的反应或表情——是穿着衣服很纯洁的那种逗她玩。
所以有时她玩到了, 他没玩到, 那就有点点不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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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有人会说, 和她一夜情本身就是种幸运与享受,本就是他更占便宜?
怎么可能。
是她来拽他去滚床单,他本身不喜欢滚床单。
滚床单本身?不, 不喜欢,光是想想就忍不住抠手指感觉脏了。
跟她滚床单?的确不会感觉脏,但也绝对谈不上喜欢。
没谁能在清醒地认识“我是解压放松用的按摩道具”时喜欢这件事的。
能够喜欢这件事的前提是催眠自己忘记“我是按摩道具”的可悲事实,欺骗自己“她抱我抱得这么紧,她肯定爱我爱得不行”。
但p先生是个自我认识过于清醒的狠人,他实在无法完成上述的自我欺骗,所以,怎么也喜欢不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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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哼哼唧唧地抓你背只是爽到了,不是表明她对你有什么好感或依赖。
醒醒吧,天亮了,去洗把冷水脸,别做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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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,小姐滚完一次床单后可能想的是“爽疯了,好耶”,但p先生只会想“又是成功执行按摩作用的一次呢,呵呵”。
……从本质上就是不同的。
极为不快的时候他甚至考虑过去男科诊所阉了自己——
因为小姐找他只是为了它,不是为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