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体,却一时懒得动弹,只想安静在官署里呆一会。
他瘫在椅子里,一时在想:当初若不是谢悠然腹内的这点骨血,他何必跟琳琅分离?可老天到底跟他开了多大的玩笑?兜转了一圈,却让他接连失了两个骨肉。
周随安甚少去回想自己犯下的错处,可是今天,他却总是忍不住懊悔:若当初管住了那一点心猿意马,现在自己该是什么光景?
有琳琅处置内宅大小事务,那小妾胡氏一定会安心分娩,生下个男孩为周家绵延子嗣。
家里有两间铺子营生,更不会短缺了银子。而他也可以安心公务,每天舒服地回家吃饭,舒心地外出交友。
如果说周随安在与楚琳琅和离时候,时不时会有懊悔之情,那么这一刻,这种懊悔简直达到了顶点,溢满了口舌,是无法忽略的酸涩。
他以前私下里总觉得依着自己的条件,若不是年少没见过市面,应该能娶个更好的女子为妻。
是以周随安挑剔起琳琅来,也是理直气壮。
楚氏读书少,又市侩,除了美貌,会赚些银子简直一无是处。
可是现在,他在这第二次鸡飞狗跳的姻缘里,终于深深切切地体会到,原来妻子和妻子之间是大不相同的。
当初能娶到琳琅,是他何其幸也!
想到这,本该去谢家探看妻子的他,却鬼使神差地起身,朝着琳琅的屋宅而去。
等他来到那街巷,叩响门环时,等了许久却不见人出门走动。
有街坊看他在屋门前探看,便好心提醒:“阁下可是要寻楚家?难道不知,楚娘子在京郊买了老大的屋宅,已经搬走了!”
周随安一愣:“买屋?她哪来的银子?”
她当初从周家走时,虽然带走了老家的两间铺子。可是就算将铺子都卖了,也不够她在京城地界买宅子啊!
京郊的屋舍虽然便宜,可因为靠近京城,有许多官员买地,还是水涨船高,非一般生意人能买下的。
那街坊眉飞色舞道:“你不知道,人家楚娘子可是财神呢!也不知做的什么生意,反正越做越大,前些日子在我亲戚那订购家具摆设,可阔绰着呢!买了两大马车的货。哎呦,也不知将来要找个什么样的郎君,娶了这样的,可是有福气呢!”
从街巷里出来时,周随安更加失落了。
为何自己还留在原地踏步,甚至有些倒退,可是楚琳琅却已经前行到何处去了……
再说楚琳琅,在领了太后懿旨后,便一直在京郊的院子里忙着搬家后的摆布。
今晚天色阴沉,看着似乎要有一场大雨,所以晚上吃个热腾腾的锅子再合适不过了。
自从她和司徒晟正式订婚以后,司徒晟来这里吃饭倒是方便多了。
对待自家的准女婿,孙氏比楚琳琅都要热情。一早就喊厨房多备些食材,还亲自下厨给准女婿烧菜。
不过等司徒晟来时,孙氏却借口晚饭吃多了殃食,不跟他们一起吃了,自己早早回了院子。
毕竟女儿跟司徒晟也是难得相见。女儿那般大了,自是不必她这个当母亲的在一旁督看。
在这有些凉意的雨天里,两个人对坐在廊下吃热锅子还真是美滋滋。
只是司徒晟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了,一直捡着锅里露馅的虾饺皮,还有借味的鱼头来吃。
他每次都是这样,无论每次菜式如何丰盛,他都是习惯性地先去夹不好吃的边角余料。
比如吃鱼,先吃全是腮的鱼头,或者津津有味地嗦着鱼刺,再不然就是先夹青菜,却不碰青菜里的肉。
以前琳琅在跟他第一次吃饭时就注意到了。起初以为他爱吃鱼头,后来却发现并不是。
这不过是儿时苦难给他留下的难以磨灭的烙印罢了。
毕竟在江口时,他们母子二人的生计,后来都是靠着隋七爷一类的老部将周济,偶尔也有青黄不接的时候。
司徒晟从小就习惯将好的让给母亲温氏。而现在,他又是习惯性将那些好的食材让给琳琅。
不过如果只有他跟观棋两个人吃时,便是两只饿狼对抢,倒是没有什么谁让着谁的情况。
虽然知道司徒晟的心意,可是琳琅看他这么吃饭,总是嗓子眼发酸。
想到这,她伸筷子抢了他碗里的鱼头,转身喂了廊下伸脖子叫的猫儿,然后将锅里最大的一块酱排骨放到了司徒晟的碗里。
“多大的人了,还跟猫儿抢食吃!你鱼头啃得那么干净,让猫吃什么?”
司徒晟笑了一下,夹起了排骨,低头吃了起来。
他就是这么个矛盾杂糅的男人。虽然吃饭时,能透出些清贫习惯,可是吃东西的优雅举动,又彰显出他的出身教养实在不俗……
看着他吃东西这么优雅迷人,琳琅一时看得出神,嘴角挂着的是心满意足地笑。
司徒晟却放下筷子伸手捏她的脸:“吃个饭,笑得却像偷腥的猫儿,你当我是鱼头?馋得想吃,也得等一会的啊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