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主人。
路上没有,它就跑到别人家里找。
没有熟悉的人,没有熟悉的味道,哪里都没有
还到处都是脏脏的,臭臭的,闹哄哄的。
外面的世界原来是这样的吗。
它太渴了,钻进一户人的家里找水喝,被尖叫的小孩拿东西砸了出来。
它又去下一家,要不就是没找到,要么就是找到了被驱赶,也不知道找了多久,竟然发现了一个比较干净的房子,还闻到的食物的气息。
它望着一楼的窗户,站远了一些,一鼓作气跳上了窗台,用小爪子把纱窗拨开,钻了进去。
刚一进去就听到了脚步声,它连忙躲进床下。
“勇哥~白天我帮你搞定了熊泰,没什么奖励吗?”
连莎神情妩媚的拉着皮带,将人带到床上。
谭勇可太稀罕她这副样子了,听着软言侬语,骨头已经酥了一半,竟然鬼使神差的说:
“宝贝你想要什么,要不等攻下磐柳山,你去那边做老板娘?”
连莎嗔道:“等那个时候你们都把好东西搬走了,我守着个空山有什么用,勇哥,你要是有心,真的疼我,就把你收的那两枚晶核送我。”
谭勇理智回笼了一些,哄道:
“我的心肝,这东西可以给晶能武器供能,我是打算托人从长京购入一把晶能武器的,听说消耗很大,两枚晶核都可能不够用的,乖,换个礼物成吗?”
连莎撒娇:“可是我只想要这个,况且人家是要跟你过一辈子的,你给我,不相当于还是你的吗,你要是需要,我一定给你,我就是稀罕,没见过这东西,你就当放在我这里保管的行不行?”
就这么软磨硬泡,最后泡到了床上,在连莎悠悠的小调中,谭勇失神般的答应了。
事后连莎成功拿到了那两枚晶核。
她打开自己的首饰盒,里面竟然已经有了三枚晶核,加上今天的收获,总共有五枚。
都是这大半年来,三任情人“送”她的。
连莎贪婪的抚摸着这一个个小东西。
偶然的一次机会让她发现,晶核居然可以使自己的异能变强。
最开始她只是能在某些时刻,让人相信她的谎言。
还不是每次都能奏效,就算奏效了维持的时间也非常非常短。
后来某一天她在面对晶核时变得很难受,有一种深深的,不可控的渴望,让她一不小心将一枚晶核里的能量全部吸收了。
再后来,她发现自己的异能维持的时间长了,不仅说谎能让对方很快相信,并且在唱某种特定的曲调时,可以暂时性的控制这个人。
如果长时间的让这个人听她的小调,还能让其完全信任她,奉她为神明,为她掏心挖肺,赴汤蹈火。
前两任情人就是这么被她控制的,最后都为她去死了。
只有这个谭勇不太好控制。
谭勇本身也是异能者,而且还是少见的精神系异能者,叫“绝缘”,一切精神系异能的攻击和控制都会对他失效。
连莎也是后来才知道,为什么每次自己使用异能,谭勇都不为所动。
直到她吸收了晶核的力量,实现了“进化”。
自那以后,谭勇开始被她“打动”,甚至觉得自己爱上了她,但还是不能完全被她控制。
连莎就决定拿到他收藏的三枚晶核就跑路,找下一个冤大头。
现如今,目的达到了,她打算明后天就走。
这时,一旁的谭勇迷迷糊糊的问:“宝贝,你还没睡啊,怎么坐在那?”
连莎赶紧将首饰盒盖上,急急忙忙的塞到床下,钻进被窝里说好听的情话。
谭勇很快又被她轻柔的嗓音哄睡着了。
床下的黑芝麻看着突然被塞过来的首饰盒,围着嗅了一圈,滴溜溜的猫眼顿时睁大,水和食物都顾不得找了,叼着首饰盒的把手,拖出了床下。
连莎听到声音时已经晚了,只见自己的首饰盒竟然被什么东西推出了窗外,咚的一声掉到了外面,她慌忙下床查看,谭勇一把将她摁住:
“乖,宝贝别动,太困了。”
连莎急死了,一把挥开他,趴在窗户上,却只能看见黑漆漆的夜色。